
再读苏轼《论刑赏》
在古典小说里我们常常读到,为了形成良好的风气,朝廷内,军队里甚至是帮派中,会采取“赏善罚恶”“有功则赏,有过则罚”的办法,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功与过,善与恶却绝不会简简单单明明白白地摆在我们面前,它往往
在古典小说里我们常常读到,为了形成良好的风气,朝廷内,军队里甚至是帮派中,会采取“赏善罚恶”“有功则赏,有过则罚”的办法,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功与过,善与恶却绝不会简简单单明明白白地摆在我们面前,它往往充满了争议,疑点,影响着我们的判断。我们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其实,早在一千年前苏轼就已经给了我们好的建议。在文章《刑赏忠厚之至论》中,他一语道破了处理争议的最佳原则——“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意思是在行赏时,发现了可疑之处,宁可给予奖赏;实施惩罚时,发现了可疑之处,则坚决不罚。
首先谈“赏”。优升,晋级,发奖金,评优秀都可以看作“赏”。我们可以很轻松地找出身边许多个“评优小组”,“考核委员会”来。同时我们也经常耳闻目睹到这种情况:有些同志本来成绩优秀列入了“赏”的行列,但却在评定时,发现了他之前这样那样的过失,缺点,因而遗憾地同“赏”檫肩而过。其实,这世上本无完人,每个都有自身的缺点。而“赏”的目的,只在于激励大家奋发向上,当然应该针对业绩而忽略无谓因素。以期发挥人们的积极面而抑制消极面。所以,有争议,可以赏,可以不赏,绝对是赏的好。
然后说“罚”。我们很容易把“罚”与惩治违法犯罪的行为联系在一起。既关系到国家法律,当然应严肃,谨慎,时有疑点,有争议的案件更应如此。震惊世人的湖北“佘祥林案件”可作一反例。一个存在无数疑点的案件,成立了专案组,动用众多警力,经过是将“冤案”审成了“铁案”。佘祥林因“杀妻”而被判入狱,直到他“死去多年”的妻子张在玉意外回家“重现人间”,才得以昭雪。此案与其说警方办案能力低下,不如说他们在原则上有重大错误。“有罪推定,先定后审,非法取证”早就决定了庭审结果。如果没有后来那个意外,佘祥林岂非要冤死狱中?所以,在科技发达,调查取证手段日趋先进的当今,尚有争议、有疑点的“罚”,坚决不能罚!
现在,全中国人民都在努力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赏”和“罚”的意义和份量都越发引人关注。而苏轼给了我们一个简单的原则,即赏要慷慨,罚要谨慎。简单的道理往往最实用。真希望掌握着“赏”“罚”之权的人们都来读读这篇好文章。
版权声明:本文由sf999传奇新服网打金原创或收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crowneplazamlh.com/html/zawen/x75df684mh33.html
上一篇:浅谈李小龙和与他的功夫演片
下一篇:“三八”对男人的问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