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游,永远的鸡肋

春游,永远的鸡肋

悖盭杂文2025-08-09 05:54:05
时令发芽。又到了春游时节。若是在1998年前,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但往后,根据我的记忆,似乎不再发生,即使“发生”了,恐怕都是些与事故、紧急通知相关的“春游事件”。春游,渐渐成了鸡肋;
时令发芽。
又到了春游时节。
若是在1998年前,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但往后,根据我的记忆,似乎不再发生,即使“发生”了,恐怕都是些与事故、紧急通知相关的“春游事件”。
春游,渐渐成了鸡肋;学校,渐渐没有了春游。
1998年4月7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确保学生春游和其他集体活动安全的紧急通知》,这则通知具有法规效力,颁布法规的机构为“国务院发布(批准)的教育行政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通知说:“目前,天气转暖,正值大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学生和幼儿外出春游和参加其他集体活动的季节。……但与此同时,仍有一些地方和学校的领导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组织工作和措施不落实,少数学校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时酿成大祸,造成师生重大伤亡事故。例如,今年4月2日,四川省达县九里乡初中初一164名学生在2名教师带领下,到远离学校20多公里的地方春游,当一些学生乘渔船过河时,由于严重超载,船翻入水中,10名女生溺水死亡。因此,组织学生春游和集体外出活动的当务之急是确保安全。”“对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而导致事故发生的部门和学校,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虽然同时又“通知”,“不能因噎废食”,但还是未能阻止许多学校从此停止再组织春游了。
即使学生有强烈的春游愿望,但春游,还是成了食之有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哪一个组织者能保证万无一失呢?学校领导即使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重视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落实了安全组织工作和措施,但也无法阻止事故的发生,因为事故往往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故不是理论的,不是静态的,更不是书面的。
中国人的中庸到后来往往会演变为极右,为以防万一,只好再次违抗教育部的法规——彻底的因噎废食。世上有许多错误,唯有因噎废食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学校有关人员外出旅行,距离可能比“远离学校20多公里的地方”还要远,学校领导在这段时间总是寝食难安的,他们就怕出什么乱子。
不能责怪学校胆小。教育部通知的措辞是十分强烈的。“(各大中小学、幼儿园)在组织学生外出特别是组织游泳、登山、划船等活动时,要注意安全,严密组织,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要组织学生前往。”
什么样的地方是“不安全的地方”?或是“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有人将学生带到“事故多发路段”上去吗?在组织者看来,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落实的地方恐怕就剩下学校田径运动场了(这个地方在“远离学校20多公里的地方”以内),于是许多学校就选择在操场上“春游”——踢踢毽子捉捉迷藏打打球而已,还要担心别让学生把脚踝扭伤了——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是负有无限责任的,这跟叫做安全的绳索拽在社会、家庭、舆论的手里,套在学校、校长、老师的脖子上。北京某小学制定了《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规定“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校领导带队,有卫生老师随队并带有相关救急药品。每个班级配备两名管理教师,全程负责学生的安全工作。”即便如此,还是没有保证其中一名学生在规规矩矩排队上车时被疯狂的摩托撞死,有的学校条件差,把学生带到路边跑步锻炼,疯狂的卡车在不经意间飚过来了——又有谁能预料?难怪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外语外事职业学院在《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六款规定:“擅自组织春游、游泳等造成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的,对主要组织者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给予其他相应责任人员警告或以上处分。”我想,这“其他相应责任人员”恐怕就是指他们的领导和老师了,领导和老师是不可能保证“不造成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的”,所以学生要春游,只好“擅自”。
该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靠当地政府,主动与安全、交通、消防、医疗卫生和园林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提请有关部门在易发生事故和山林火灾的游览、参观区域内,增派人员维护秩序,加强管理和监督。同时,要按当地有关部门对车辆、船只管理要求,加强对学生、幼儿乘用车辆、船只的安全检查,凡需要搭乘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以确保春游活动中的交通安全。”
如果像这样进行一次春游活动,安全问题可能是解决了,但层层配合下来,恐怕“春游”早已变成了“冬游”——一个学校或一个班级组织一次“长达”一天的春游,要动用“安全、交通、消防、医疗卫生和园林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不知道这些部门愿不愿意配合,或配合的周期到底有多长,力度够不够?我一个小老师,跟这些部门打交道,平生没有试验过,也不敢想——谁不怕责任不怕麻烦呢?最后的结果肯定是回绝。
“春游本是一件好事,但决不能弄成一场悲剧。只要各级领导重视,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许多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同时,也应注意,不能因出了一些事故就因噎废食。鉴于目前有些条件尚不具备,中小学和幼儿园一般不宜组织学生、幼儿到外地或较远的地方进行春游或其他集体外出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师生到外地或较远的地方开展集体活动,要有审批制度,并严密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春游本是一件好事”,这话不错,“但绝不能弄成一场悲剧”,这话更没有错。但后面的条件复句就有问题了。“只要各级领导重视,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许多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领导高度重视了,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好了,防范措施也很有效,但也只能避免“许多”事故,而不是一切事故,万一做好了上述工作,还是出了事,怎么办?没有人敢立生死状。领导怕丢帽子,老师怕砸饭碗,唯一的办法就是按兵不动。我在1999年就擅自组织过一次春游,到在“远离学校20多公里的地方”以内的江北沙滩去放风筝,后来被领导知道了,这下可不得了,他反复质问——万一出了事怎么办?“他们没有出事!”万一出了事怎么办?他继续质问。我只好回答,不知道怎么办。——他们都毫发无伤的回来了,还有什么“万一”呢?但我必须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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