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爱情
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个沉默寡言的家伙。近视,却不喜欢戴眼镜。身体有点发福,这与经历有关。大四下学期时候失恋,然后变得嗜食,然后变胖。那段痛苦的岁月,我说的最多的话是:这个世界,对我来说除了食物什么都不重
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个沉默寡言的家伙。近视,却不喜欢戴眼镜。身体有点发福,这与经历有关。大四下学期时候失恋,然后变得嗜食,然后变胖。那段痛苦的岁月,我说的最多的话是:这个世界,对我来说除了食物什么都不重要。我的生活,思考多于行动,所以单调。最近越发的能耐住寂寞,不上网不看电视的时候就看张爱玲,看鲁迅。
我是比较欣赏鲁迅的,不只是因为他的文字很犀利。在那个乱世,当危机出现的时候,他就逃走。然后在安全的地方依旧用文字告诉大家,他就是逃走了,并不是为了保存什么革命的力量,也不是碍于别人苦苦的相劝才走的,这份坦然在当时的文人中间是很难得的。在现在的社会,想有份率真和坦然是那么的难,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也学会戴着面具和人沟通,而且很习惯,很擅长,一点也不觉得悲哀。
看张爱玲的散文让人很长见识。我一面惊讶着她的思考角度怎么那么刁钻,另一方面我又很惊讶她怎么懂的那么多。只喜欢她的散文,她的小说就读不进去,那个时代离我太远,一面看着书页下面的注解一面寻着她的思路去读故事,太辛苦了。
生活当然不可能只是读读闲书就可以概括的。除了家人,每个人都还是需要一些可以摘除面具去交流的人,那就是朋友。我的朋友不多,好的加上一般的也寥寥无几。不过寥胜于无,我喜欢见到朋友时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特别是许久不见之后的重逢,似乎彼此不在对方肩头上打几拳头就不能尽兴似的。
我最好的朋友是鹏,一个让我敬重的人。他从一个整天胡闹的差生变成今天深圳大学计算机硕士生,其中的艰辛千万言语也说不尽。考研前夕的时候,他整天穿一双破鞋子奔波于图书馆与学习班之间。后来鞋底下的洞太大了,他就用旧袜子堵上,每天靠着馒头和咸菜来维持繁重学习压力带来的饥饿。我最受不了的事就是他都穷的要买血了,在我去他们学校看他的时候他还是坚持要请我吃饭。那之后他再怎么说我都不肯去了,要见面就让他来我们学校我招待他。可惜他一直没有时间。忽然有一天,他问我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拼命。我摇头,他却坚定的说,是因为一个女生。
同样对我很重要的朋友还有盈和航。盈是个男生却有个女生的名字,我在电话里叫他的名字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以为我在和女生聊天。他是个比我还要安静的人。初中时候比我矮,现在比我高好多。他在沈阳理工大学就读,这让我和鹏都觉得他很了不起。因为他最讨厌看书,他的家里除了学校发的课本基本没有书,他也从不肯像鹏那样玩命学习。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从来都躲在教室安静的角落里不声不响的,从初中考上了市重点高中,然后进了沈阳理工大学,只能说他的头脑太聪明了。还记得初中时候,我对着一道全等三角形的证明题百思不得其解,拿着尺子,横竖找不到该在哪里做辅助线。他从旁边过来,看了一眼,然后拿只破笔歪歪扭扭地画了条线,题就迎刃而解了。他是个任何时候都值得信任的人,总是微笑的表情有些玩世不恭,但却最守承诺。
航是我初中时候的同桌。是个有着与年龄不符成熟气质的人。他在小学五年级时候就开始和女生谈恋爱,并且用深刻的笔触写下了很厚的一本爱情日记。那时候班里属他文笔最好,大家都喜欢他写的小说。他算是我的知音,因为在那段幼稚的时光,我们同时深陷在漫画里面,整天为自己喜欢的人物和故事争论不休,我们都是那种肯倾自己所有去买漫画书的执着的人。后来我们去了不同的的地方,但我还是喜欢去他家里玩。他是个怪人,如果大家一起出去玩他就绝对不肯花一分钱,是十足的吝啬鬼。如果大家一起去他家就不同了,马上变得大方起来,去他家附近的饭店吃饭也一律都是他买单。我始终无法透过他那副厚重的眼镜看出他在追求什么。他的功课一直都不好,最后念了一个专科学校,学计算机。这是他善长而且喜欢的学科,所以他很成功,在大二刚结束的时候就因为学业出色而被学校留校做老师了。那时候盈偶尔会去他家跟他请教编程的问题,而鹏一直对航曾经抢过他的苹果耿耿于怀,不肯与他交好。毕业后我就很少见到航了,他后来辞职去了北京发展。偶尔的一次电话里他说混的并不好,只能住北京最低廉的房子,邻居们不是混子就是妓女。
我始终觉得朋友们都是优秀的,就只有我浑浑噩噩地虚度时光。大学四年飞快的过去,如梦无痕,只有宿舍的兄弟让我很挂念。偶尔做梦还会梦见又回到久违的宿舍,兄弟们还是嘻嘻哈哈的样子,醒来就觉得有点感伤。记得吃散伙饭的时候,最坚强的老大第一个哭出声,然后大家都忍不住了,那一夜借着酒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临回家的最后一晚,躺在已经撤去被褥坚硬的床板上,怎么也睡不着。光宗从上铺爬下来,递给我一只烟。拉开窗帘,看着沉静城市,心里不是滋味。我们聊了很多,最后他说,他始终还是爱着那个女人,可惜再也不能回头。他们恋爱了五年,从初中时候开始,到高中,却在毕业前分手。他问我能明白他的心情么,我说我懂。
对于爱情,我始终只有朦胧的概念。用心地爱了两年,然后分手,她没有一点拖泥带水,而我却没能像个男子汉潇洒的放手。我不停地追问她到底是因为什么,而她终于用了她一贯的率直,她说她也不知道。我只能苦笑,或许还应该感激她,起码她没编造一个华丽的借口给我。至于原因现在我已经很明了。
我们不在一个地方,因为她总是不停的迁移,从潮州到深圳再到北京然后到三亚,我没办法跟上她的脚步。再动人的爱情也经不住距离的撕扯,所以到现在我依旧没有怪她。可我又不能不承认我的生活因为她改变很多。
她送我的护身符我到现在还挂在手上,依旧认为它会为我带来好运。吃火锅的时候一定要喝可乐,吃烧烤的时候放点糖会觉得很好味,这些都是受她的传染。她是个十分可爱而且坚强的女孩,喜欢淑女屋漂亮的裙子,而我一直都买不起。没送过花给她,也没送过首饰。记得跟她一起逛商场的时候,她在周大福的首饰前面看了很久。然后对着我的窘象微笑着说:“我知道你现在买不起,我会等你以后有钱了送我的。”又有一次她说:“彩霞的男朋友又送戒指给她了,你买不起好的,送个几十块的假戒指我也会开心的。”我那时候暗下决心一定要送个好首饰给她,可惜这个愿望没机会实现了。她很喜欢照大头贴,可是我觉得照出来的和我本人不像一直都不肯跟她照,现在想想觉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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